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3-06-16
更新时间:2023-06-16 17:39:23作者:佚名
一、离婚后的分红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不算,一般的离婚诉讼都是分俩人的财产,像房产、存款、车辆之类,这个案子中,要分割的是其中一方对外的债权,即其在公司的股权红利分配权。律师称,离婚诉讼当中,股权分红应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配。
保险分红离婚时一般算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于离婚之时,对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的收益,已经实际取得的部分,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而对于未实际的收益,只有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之情况下,方能通过公司法定程序来实现,否则,另一方不得请求强制分割。
二、离婚分割财产后可以反悔吗?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三、离婚财产怎么处理的?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首先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时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依法进行判决。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协议的,可以按照书面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并且无法在分割的时候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判决。
离婚后的分红不算夫妻共有财产,签协议办的离婚手续是可以反悔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离婚之后发现对方隐藏、隐瞒婚内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婚内共同财产,此时对于隐瞒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过错方,需要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