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楚这些,再签协议! 原协议和重新签订协议
2024-03-30
更新时间:2024-03-30 22:39:35作者:佚名
每天,都会遇到两三个当事人咨询说:“律师您好,我们这里拆迁,我觉得补偿不合理,太低了,我可以维权吗?”这时,我们就会说:“您签协议了吗?”当事人就会说:“拆迁办给我们了一张白纸,让我们在上面签字就好了”或者是“拆迁办口头答应我们给我们补偿了”,听到这里,我就想问,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你就把协议签了,现在补偿低了,着急了,早干嘛去了?
当事人在给你叙述完他的所有情况之后,就会冷不丁的说一句,我们不懂,就签字了!不懂?你觉得这个理由成立吗?
那么到底,我们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需要弄懂些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不仅强调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还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这也是给当事人一个信心的传递,因为有的当事人一听到是要与拆迁办、政府谈判,就觉得没有胜算的机会,往往还没开始谈判,信心就已经没了大半。
我们要知道,无论是跟谁谈判,大家都是平等的!拆迁协议一般都是拆迁办制定好之后,拿来给你签字,这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的内容,不要看都不看一眼就签字!是不能强迫威胁签字的,一旦有这种意向,您就要录音、录像,为自己做到最大的维权保障。
其次,就是不能妥协。拆迁协议的签订,直接决定了你的切身利益。协议的签订一定要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才可以。对于补偿价格、安置方式这些点,一定要仔仔细细的每一点都要考虑进去,觉得自己不满意的,就不要先签协议!
然后,就是要求写进协议。我们经常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会有些担心的点,就会对拆迁办说,然而拆迁办就会说,你放心,这个我们已经说好了,我已经记着了,我保证。听到这些话,你是不是就信了?
大家一定要记住,不要相信拆迁办任何的口头协议,口头保证!大家在签订的协议的时候,有什么需求都要说出来,达成共识的就写在协议里,尤其是,补偿款的发放,安置房的交付等,都要在协议上面写清楚,这样到时候,如果拆迁办的不及时交付,您都是可以拿来当证据的!
最后就是,签字确定。在与拆迁办没签协议之前的种种谈话,不到签字确定的那一刻,都是不要完全相信的,一定要看到你们谈话的内容,全都呈现在了补偿协议之后,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在签字确认。
在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自己签订的那份协议书,拿走并保存好,不能让拆迁办拿走。因为这将是你今后维权的关键证据。
所以,一个补偿协议的签订,不是你想签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签,在什么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拿到补偿觉得不合理,都为时已晚。所以,大家在签订协议之前,对于拆迁办说的任何补偿或者承诺,都不要相信。有条件的,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全程录音、录像,避免被胁迫签字,在后面维权也是推翻协议的关键证据。有任何问题,可以先咨询律师,确认无误之后,再进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