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2023-09-17
更新时间:2023-09-17 20:09:55作者:未知
一、离婚单身男子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单身男子领养孩子的条件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达到40周岁以上。
在无配偶的人群中,不少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意结婚或再婚,但他们却希望能收养子女,以释解孤独,并老有所养。为维护这些人的切身利益,收养允许无配偶者收养子女。但对于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则作了限定性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
既然是对女孩的特殊保护,那么,如果收养的不是女孩,或者虽是女孩但对女孩的身心健康基本上不存在伤害危险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就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了。比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男性、无配偶的女性收养男性或女性,收养就没有作出限定性的规定。所以,他们只要具备收养的一般性条件,就可以进行收养。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被收养人满足要求;
2、送养人满足要求;
3、收养人满足要求;
4、收养收养自愿。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已经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就是属于单身,单身如果要领养孩子的话是有一定的限制性的条件的,尤其是对于单身的男性来说,与领养的孩子之间是需要达到40周岁以上的,这是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