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地补偿必须买保险吗? 重庆征地补偿必须买保险吗
2023-09-22
更新时间:2023-09-23 00:05:17作者:未知
一、父母给孩子购买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前为子女全款购房,且未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仅是在婚前为子女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父母婚前父母付首付的部分,属于对儿子一方的赠与,是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案涉房屋归不动产登记一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并就夫妻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即,若未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时,最好还是写一个书面的财产协议,就出资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子女结婚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父母均出资买房,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只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额,根据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即可。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房,双方父母俱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涉及到子女结婚所进行购买的房屋到底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首先双方之间可以明确好双方在婚前的财产以及父母所进行购置的婚内用品到底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双方之间协商不下的话,最终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