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行政上诉状是必须要提交的吗?
2023-09-20
更新时间:2023-09-20 02:32:34作者:未知
一、污染环境罪对象是什么?
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污染环境罪是否是行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1、因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虽然是这个本罪的一个前身,但是在最新修改的《刑法》里边已经对他的罪名表述进行了一个改造,而且删除了其中致使公共财产或者是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是人身伤亡的一个后严重后果的结果犯的特征性表述。因此,这反应出了立法者在立法的思维上面有一定的转变。
2、虽然他的本罪的罪过形态既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但是如果是过失的话,那么就只处罚结果犯,但是这并不能够从逻辑上来得出一个本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的一个结论。因为逻辑推理的一个大前提当中它既是有故意形态,他也有过失形态,所以上述的一个推理他有意忽略了故意形态。因此,简而言之的话,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可以构成本罪,而并不需要污染的一个结果。
3、在相关规定当中的内容,虽然要求了行为犯,对于人生以及财产等要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才是结果犯。但这并不等于本罪也是结果犯。因为即使是行为犯也要求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能够构成犯罪,所以我们认为污染环境罪是行为犯,但并不意味着任何的排放或者任何的倾倒以及处置污染物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犯罪。
污染环境罪的对象一般是危险的或者有毒的废物等。因为污染环境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为犯罪的行为,因此很有可能对我国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及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造成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当事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受到一定的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