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2024-02-05
更新时间:2024-02-05 17:38:02作者:佚名
一、根据规定字体是否有著作权?
1、字体不一定有著作权,只能说字体有获得著作权的可能。
具体来说对公有字体进行改动,但改动较大,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完全独创的字体,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2、随着字库企业开发出越来越多的具有独特艺术造型风格的字库字体,越来越多的设计公司和商业企业等放弃选择那些公有领域内的字体,转而选择使用字库企业开发的那些具有独特艺术造型风格的字库字体产品,这一事实也恰恰体现了字库字体产品在其艺术上的造型价值所在。
从这一角度来说,字库字体单字以其艺术上的造型理应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艺术领域范畴的作品而获得保护,而不是仅因其具有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就将其作为工业产品排除在著作权保护范畴之外。
二、字体库单字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独创性要件?
1、字体库单字符合著作权规定的作品独创性要件
作品的独创性一方面体现在系由作者创作完成,而非是剽窃、抄袭他人,同时属于一种智力活动的创作成果。因此,在判断字库字体单字是否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时,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2、目前计算机字库字体的创作一般由字库企业完成,其创作过程基本为:
(1)字库企业对市场进行调查,根据市场调查情况确定拟开发的字体风格;
(2)由书写者或字体设计人员创作出具有该风格样式的全部或部分字型原稿;
(3)将其扫描入计算机,由字体设计人员在把握整体设计风格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等数字技术手段进行每一单字字形设计、调整、修改,最终形成整体设计风格统一的一整套计算机字库字体。
2、字库企业书写者或字体设计人员在遵循整体设计风格情况下,在不改变单字固有书写结构基础上,对每一单字的笔画间架结构进行布置,对笔画粗细、曲直、长短等进行形态变化,从而设计出与现有字体完全不同、呈现一定特色的独特艺术风格的字库字体。
因此,无论从创作过程还是创作结果来看,字库单字从设计字型原稿到最终形成字体单字,都离不开字库企业的投入和字体设计者们对字体美感的把握、设计形态的取舍等,无论从设计风格的创意、字库字体的设计完成还是最终计算机呈现出的字体单字,每一款字库字体单字的创作都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劳动投入,而是融入了设计者们的聪明才智、经验技巧等,体现了设计者们主观的个性化的创意活动,属于设计者们的智力活动的创作成果,因此,计算机字库单字可以满足著作权规定的作品独创性要求。
不管是字体,还是其他类型的作品,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都可以获得著作权。由于著作权可以在不申请登记的条件下获得,故此非著作权人不能因为他人不能拿出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的相关材料,就认定字体等作品的创作者没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