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暴力强拆可能涉嫌犯罪 暴力强拆事件

更新时间:2023-08-13 17:41:03作者:未知

暴力强拆可能涉嫌犯罪 暴力强拆事件

在征收过程中,很多拆迁人面对过暴力拆迁的情况:停水、断电;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公民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均明确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那么暴力强拆究竟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呢?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带来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很多拆迁人多余暴力拆迁的定义不理解,以为只有打、砸等暴力拆除的行为才被认定为暴力强拆,实则不然,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断水断电断气等行为一样为暴力拆迁,不被法律所允许。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强拆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市、县政府并无权直接实施强拆。征收公司、施工方在法律地位上与拆迁人平等,更无行政权来进行强拆。

另外,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暴力强拆行为还可以涉及以下几个犯罪:

一、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暴力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使用暴力造成人员受伤的,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拆迁方进入被拆迁人家中打砸,造成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 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如果拆迁方强行进入被拆迁人家中拒不离开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四、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拆迁方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以胁迫被拆迁人同意拆迁,达到拆迁目的的,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

五、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征收方随意殴打被拆迁人、任意损毁被拆迁人合法财产,可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六、破坏生产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主要征收方暴力拆迁企业时可能触犯的罪名,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有暴力毁坏企业的生产机器、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情况可能成立此罪。

为了追求高效率、低成本,很多征收方都会采用暴力强拆的方式进行征收,这显然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与法律为敌,有些征收方的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各位拆迁人,如果您也在面对暴力强拆,请不要丧失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任,如果您不知道怎么维权,一定要及时的联系专业律师,让律师们帮助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请您相信征收方的每次暴力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维权途中,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会是您最可靠的伙伴,也希望您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补偿!

本文标签: 暴力  人员  依法追究  

为您推荐

暴力强拆可能涉嫌犯罪 暴力强拆事件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13 17:41

二手房无效合同承担违约金吗 二手房无效合同承担违约金吗

在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既然二手房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从始至终都不需要履行,自然也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是《民法典》中规定,二手房合同确认无效的,因为签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

2023-08-13 17:41

「胜诉公告」户籍不在原籍就不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不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委托律师处理。拆迁过程中可能面临极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如维权律师不能对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准确的分析,并从调研过程中发现、寻找当事人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那么案件可能不能顺利胜

2023-08-13 17:41

合同变更条件包括哪些? 合同变更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合同变更条件包括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是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当然了,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变更合同的内容的话,是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的,口头形式变更的话是需要具备相关的证据材料。

2023-08-13 17:40

二手房购房违约金百分之20合理吗 购买二手房违约金20%房款合理吗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违约金可以约定20%,也可以约定30%,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带有惩罚性质,是由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2023-08-13 17:40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20年可以吗(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20年后)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20年可以,这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期限,当然了,根据我们国家目前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关于车辆车位使用的期限合同和约定的时间,超过了20年的时间就是属于无效的状况,因此在20年

2023-08-1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