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故意伤害坐牢还用赔偿吗?(故意伤害坐牢还要赔钱吗)

更新时间:2023-05-21 00:08:44作者:未知

故意伤害坐牢还用赔偿吗?(故意伤害坐牢还要赔钱吗)

一、故意伤害坐牢还用赔偿吗?

1、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偿,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损失。

2、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二、故意伤害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公民,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承担有期徒刑等的刑事责任。对于罪名成立的,被伤害罪的伤情属于轻伤以上,在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期间,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并在诉状之中注明自己希望获得对方支付的民事赔偿金的请求。

本文标签: 民事责任  故意伤害  还用  

为您推荐

故意伤害坐牢还用赔偿吗?(故意伤害坐牢还要赔钱吗)

故意伤害坐牢还用赔偿,坐牢属于刑事责任,而向被伤害罪支付赔偿金,则属于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之间并不属于竞合的关系,故此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者,并不能以自己被判处了刑事处罚为由拒绝支付民

2023-05-21 00:08

因病法院判处监外执行需要重新鉴定吗?

因病法院判处监外执行需要重新鉴定,重新鉴定需要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进行审批。

2023-05-21 00:08

股东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需要确定的是,若股东仅履行了出资等的义务,并不属于公司的员工,那么单位无需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也无需签署劳动合同。

2023-05-21 00:08

全国法院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全国监外执行信息网)

全国法院监外执行的程序一般为,由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其代理人等,提出监外执行的请求,收到此请求部门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申请人的情形是否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并在限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监外执行的决定。

2023-05-21 00:08

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

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丧失了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虽然没有丧失抚养能力、但是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当然,在不满足这些条件的时候,若是双方协商变更,那么抚养权也可以变更

2023-05-21 00:07

因搬迁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搬迁员工辞职补偿

因搬迁辞退员工要补偿的,就需要按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如果未满一年但满了半个月的也需要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障到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2023-05-2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