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对补偿不满意,维权为何却变成了寻衅滋事
2024-02-09
更新时间:2024-02-09 02:31:50作者:佚名
老王家所在的村紧挨着城市最外环,所以他盘算着拆迁之后直接在城里买套房子,全家搬到市里去,这样孩子上学也方便。可是问了问城里的房价,再和拆迁补偿价对比了一下,老王无语凝噎了:城里房价比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单价高出许多、许多、许多。
老王不禁开始想:城里的房子拆迁了都能换套面积差不多的新房,自己这么大的地界儿都换不出一套面积比自己的房子小很多的商品房,是不是自己遇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太合理?村子离市离这么近,自己能不能比照城里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要补偿?
相信还有很多农民朋友也有和老王一样的疑惑。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宅基地房拆迁补偿和城里房价不对等,并不代表补偿一定不合理
都说“价值决定价格”,一直以来,村子里的宅基地房屋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本身就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再加上交易受限,所以通常在大家眼里就会留下一种“没有城里房值钱”的印象。
根据各地现行的相关拆迁管理规定,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补偿时,参考的主要是村房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村房重置成新的价格通常和城里的商品房售价也是划不上等号的。
另外,和城里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不同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在宅基地房拆迁时,除了房屋拆迁补偿之外,拆迁方还要对被征收宅基地的所有权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征地补偿中的大部分也应当发放到被拆迁农户的手里。
所以说,村房拆迁时,房子的补偿单价赶不上城里商品房的房价,并不意味着补偿标准一定不合理,被拆迁人朋友要结合具体情况,计算各项补偿项目加在一起的总的补偿,来判断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合法。
村房和城里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有时是“一样”的,农民朋友别错过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也就是说,如果有农民朋友所在的村子已经经过了一次土地征收,土地性质已经转为国有,那再对地上的房子进行征收拆迁时,农民朋友就可以主张按照城市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另外,对一些距离城市繁华地段很近的城中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要充分考虑到土地房屋的区位价值,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降低。
当然,就像咱们上文所说的,这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村房都能直接按照城里房屋的补偿标准要补偿。实践中农民朋友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
总的来说,如果要所有村房直接按照城里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或者商品房售价进行补偿,从现在来说还不太现实。但是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农村土地将在很大程度上被盘活,村里的地也会越来越“值钱”,村房拆迁补偿标准也会顺势提高。到时就算不参考城里房价,拆迁方在补偿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村房和集体土地的价值,合理提高补偿标准,给被拆迁农民一个满意的补偿。
如果有农民朋友认为自己遇到的拆迁项目给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可以多多关注征收项目本身的合法性,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问题,也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联系拆迁律师,请专业的人帮助自己确定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