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不是交警先协调赔偿 交警任责会先让双方协商吗?
2023-08-08
更新时间:2023-08-08 05:06:07作者:未知
交通事故是先协商,根据协商之后的结果再进行一定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这种事故它的处理方式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没有人员伤亡,车损也不大的一些情况,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话就不会进行报警处理,私底下来协商解决就可以了。
(一)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二)交警大队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就做完了。
(三)收集证据
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就很可能涉及诉讼,也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需要证据。收集证据是打官司之前的重中之重,最好在律师的指导和协助下完成。
(四)法院诉讼
起诉一般包括以下这几个阶段:准备证据,起诉立案,鉴定伤残等级,开庭、判决,执行。诉讼中涉及许多法律法规和辩护技巧,经济条件允许请律师是必要的。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在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事项就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此时是可以由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先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也是可以由交通事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