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灭失的情况有哪些 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灭失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2024-04-23
更新时间:2024-04-23 05:03:31作者:未知
一、霸占他人房产是什么罪?
霸占他人房产是会按非法侵入住宅罪来判决,《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公民是享有住宅安宁权的,如果他人非法占有住宅的,可以报警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1、“非法”的认定
主要表现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
2、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也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也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即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3、“滥用职权”的认定
滥用职权是指上述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的规定行使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公民犯罪要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霸占他人房产是会让住宅主人的利益受到损失,也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会按犯罪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