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要求 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
2023-09-04
更新时间:2023-09-04 16:49:28作者:未知
2023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要求:
1.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或“五四”学制安排。
2.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实行“五四”学制的地区,可从六年级开设地理。
3.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小学阶段具备开设日语、俄语条件的学校,可利用校本课程课时开设,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4.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可选择分科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要求,按标准配置学科教学装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5.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突出用信息科技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为学生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情境和知、情、意、行融合发展的成长环境。
6.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开足开齐开好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中小学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7.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
8.劳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应体现开放性、实践性,优化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式与路径,推进工程与技术实践。一至九年级开展班团队活动,内容由学校统筹安排。
9.地方课程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一个年级最多开设一门。校本课程由学校按规定设置,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适当利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鼓励将小学一至二年级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班团队活动、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整合实施。
10.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合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少数民族语文开设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