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佛山贫困生学前教育资助 佛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2-06-22 20:19:38作者:佚名

佛山贫困生学前教育资助 佛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㈠资助标准:

  1.本市户籍幼儿资助:对本市户籍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贴,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禅城区补贴600元,南海区补贴680元)。同时,对本市户籍满3岁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

  2.市外户籍幼儿资助:对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的在园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㈡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秋季学期开学后20天内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填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给幼儿园认定审核后报区、镇街教育部门审核。

本文标签: 幼儿  户籍  幼儿园  经济困难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