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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律师执业许可办理指南(济宁律师执业许可办理指南电子版)

更新时间:2024-03-07 00:30:32作者:未知

济宁律师执业许可办理指南(济宁律师执业许可办理指南电子版)

  一、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A101-A10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7-3239558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属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的,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参加由内地地方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律师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律师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实习登记表

  4、职业身份证明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律师执业申请表

  7、同意接收证明

  8、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经历的证明

  9、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10、律师执业档案已调入的证明

  11、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12、实习结业证书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审核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3、决定。审核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4、制证发证。制作证件并颁发

本文标签: 律师  法律  申请人  济宁市  律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