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湖南教资面试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6-27 07:03:31作者:佚名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加分政策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分数要求。符合条件要求的考生须提交户口薄(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考生定向培养的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申请方式
1.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且须加分后方能达到我校复试线或申请免试(初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28日下午6:00前通过电子邮箱(xnzfyzb@163.com)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并请电话联系研招办确认(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7258893)。线下考生未按时提出加分申请和提交材料,不得参加我校复试。
2.已经达到学校复试线的考生,其加分材料请按《复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在复试系统“认证材料”项目中提交,并请通过电子邮箱(xnzfyzb@163.com)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待研招办审核确认后方予公示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