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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东莞塘厦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东莞塘厦民办小学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7-02 07:32:51作者:佚名

2022东莞塘厦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东莞塘厦民办小学收费标准)

  塘厦镇民办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学生;

  4.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市外转入的非户籍学生,在2022年5月18日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5月18日后提出转学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招生原则

  落实“免试入学、电脑派位”的规定。

  1.起始年级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其他年级插班生,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办学规模及各年级班额,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招收插班生,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登记。

  3.入读民办学校各年级的学生,如果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同时申报参与积分制入学,争取享受公办学位或积分制补贴。

  (三)志愿填报(起始年级)

  小学一年级:11所民办小学(详见附件6)

  初中一年级:5所民办初中(详见附件6)

  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入学志愿。民办学校招生包括了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对外招生。

  (四)招生办法(起始年级)

  1.直升入学。

  (1)幼升小直升:民办小学可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对口并符合直升资格的幼儿园应届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面向全市招生。幼升小对口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5年起不再实行(即从今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2)小升初直升: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在同一民办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申请。录取完毕符合条件的直升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应面向社会招生。

  (3)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直升入学政策仅适用于同一镇街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直升小学或小学直升初中,不支持跨镇街民办学校(幼儿园)直升。

  (4)从今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5)凡被直升录取的学生,其他民办学校志愿自动失效,但不影响其他类别志愿学校的填报和录取。直升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2.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以塘厦镇招生公告为准,未经审批及统筹安排,自行参与民办学校直升、对外招生、补录及插班等的塘厦户籍生自行承担费用。

  3.对外招生。民办学校在完成“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电脑派位工作由东莞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4.相关规定。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民办学校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两类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公布补录结果。2022年7月13日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6)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

  (7)注册缴费。2022年7月14-15日,具体以补录学校通知为准。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其中,如学生是非东莞户籍,其非东莞户籍的父或母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申请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

  (3)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有哥哥姐姐在读的新生补录申请,补录方案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补录要求和补录办法等内容)。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补录  直升  学生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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