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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更新时间:2022-07-19 01:01:20作者:佚名

桂林市202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桂林市202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桂林市户籍;

  (二)持有桂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桂林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在桂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在桂林面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驻地在桂林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本文标签: 桂林市  居民  范围内  港澳台  中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