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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意见原文

更新时间:2022-07-23 14:46:01作者:未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意见原文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型,深入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聚焦核心素养培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每个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新课程理念和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整体设计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关注共同基础课程和选择性课程学习,探索新时代面向人人的普通高中教育新形态。坚持继承创新。鼓励和调动各地各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努力形成高水平、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和办学样态;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着力培养高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设计高中学段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分评定及时间安排,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普通高中的育人水平。

  (三)工作目标。全省从2020年秋季高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配套课程标准,全面使用新教材,到2022年覆盖普通高中所有年级。通过本轮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广大普通高中校长、教师的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教研机构的专业支撑水平进一步提高。精心培育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示范区和示范校,加快建立健全一套适应新时代要求、彰显新课程理念、体现现代化水平、符合江苏实际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力争我省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全面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新课程方案

  1.树牢依法治校意识。各普通高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依法办学。要全面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教材、教辅相关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广大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课程体系建设的有效运行与学校的多样特色发展。

  2.规范课程设置与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合理安排普通高中三年各学科的课程,在课程的类型、内容、课时、学分和时间进度等方面作出整体设计与统筹安排,要注重课程设置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可持续性,既要强调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中必修课程修习的规范到位,也要允许学校根据实际在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方面的自主安排,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附件),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

  3.开足开齐必修课程。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特别是要开足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体育与健康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严禁违规减少课程与课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进程,不得突击教学和抢赶进度,不得打乱从基础必修到学科选修的学习顺序,保证高中三年正常的教学秩序。

  4.严格规范教材选用。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语文、历史、思想政治三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科目选用根据新课程标准修订后的教材。普通高中教材选用以设区市统筹,各地要严格规范教材选用程序,沿用原版本教材可直接公布,改用新版本教材必须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教师意见、严格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确定,防止教学出现混乱。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各地各校严禁擅自使用境外教材。

  (二)整体规划学校课程

  1.明确课程发展的基本目标。各普通高中要基于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目标的把握与反思,立足于学校文化传统,提出学校课程发展的目标。课程目标应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核心,体现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成长的需求,体现国家、社会对人才的基础性要求,体现学校在学生培养方面的个性化发展思路。

  2.确定课程发展方向与特色。各普通高中要审视自身的发展历程,发掘办学优势和特色;要准确把握在规模、设施、师资、生源等方面的发展现状,拓展学生成长的需求;要分阶段梳理课程改革的实践探索,反思课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策略。要依托省级课程基地和文化建设项目,对课程发展方向与特色进行前瞻性、战略性思考。

  3.合理构建学校课程体系。各普通高中要依据课程开发实施的程序性要求,在学生发展需求调查、课程资源开发、人员组织、课程审议等方面,形成明确的规范;要改变课程体系比较松散的现状,按照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目标、学生学习领域、学生修习课程情况、学生学习层次等划分课程结构,构建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结构合理、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

  (三)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1.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在目前新课程和各学科通识培训已基本完成的情况下,省教育厅将以教材培训为重点,统筹协调师资培训、教研部门、学校和教材出版发行部门的力量,做好教材培训的内容设计、规划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提高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与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的一致性水平,整体提升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品质。

  2.提高教师课程实施能力。各普通高中要以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研文化。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构建周期化、系列化、多元化和特色化的教师培训机制。要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建立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内驱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各普通高中要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国家课程方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大力创设民主宽松、合作支持、富有个性的学习环境,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的学习活动。要鼓励不同学科教师依据学科性质和学科素养培育的要求,开展学科典型学习方式研究,并做好研究成果的深度运用。

  4.发挥教研对课程实施的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进一步强化市、县教育研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高中各学科教研员。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围绕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在实践中转化落地等问题加强研究。要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开展实践研究,推动构建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深入研究落实时代新人培养要求,传播先进教育理念,推介课程改革优秀经验,帮助教师钻研教材,改进教学。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在教师当中营造深入研究、共同合作、注重实践的专业发展氛围,鼓励和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升课程实施质量。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1.加强校内资源建设。各普通高中要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及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完善定期更新换代机制,保障有关学科实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各普通高中要善于利用社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创设更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要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满足不同禀赋和特长学生成长需求。要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要求,发挥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各类校外资源的育人作用,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

  3.实现校际资源共享。省教育厅将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省)级示范区(校)以及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为依托,推动各地加强普通高中校际间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教师联合开发校本课程、优秀教师跨校兼课等。以综合高中(班)和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为依托,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

  (五)完善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

  1.健全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各普通高中要根据课程资源建设的实际,采用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走班方式。要从学科特点、学生可接受度出发,探索长课与短课、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传统课堂与空中课堂相结合的教学组织样态。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2.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各普通高中要抓紧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为学生选课走班、生涯规划、选科升学提供支持。要组建专业队伍,采用专职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未来社会需求的关系,处理好高中学习与未来升学的关系。探索专业指导教师加全员参与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学科教师在学习观、学习动机和学习策略等方面对学生发挥积极的影响作用。

  3.完善学分认定制度。各普通高中要组建学分认定委员会,科学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要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我省课改要求,细化各类学科课程的学分分配方案,制定学年学分分配表,特别是要明确对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课程学分分配。要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完善学分认定办法,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要坚持学分认定标准,普通高中学生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要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4.推进学生选科评估与指导制度。各普通高中要制定包含全部组合类型的选科指南,明确实施办法,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结合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理性自主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学校选科指导方案要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杜绝强制代替学生确定选考科目,严禁高中一年级结束前选科分班。

  (六)完善课程评价体系

  1.发挥课程标准对考试评价的统领作用。坚持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统筹推进高等院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内评价或考试等环节改革。完善考试命题质量保障机制,确保考试命题方向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引导学生打好基础。研制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监测方案,对各地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以及新教材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测,建立相应的课程实施反馈改进机制。

  2.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要求,细化落实评价六个方面内容,严格明晰评价程序和办法,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规范、材料客观真实。要以主动对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强基计划”招生等为契机,积极利用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

  3.做好教师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各普通高中要采用问卷、观察、访谈等形式,定期对教师的课程建设、教学及评价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在评估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课程实施的复杂性及教师的个体差异性,通过教师的自评及同事、教学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方式,多渠道收集课程实施的实证数据,对学校课程方案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促进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提升。

  三、健全完善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组织、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学校是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有效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建立联系基层和项目学校制度,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师资配备。各地要加快建立适应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积极协调编制、财政部门,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加大区域内统筹配置和师资共享的力度,为学校配齐配足教师,更好地适应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需要。要结合实际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适当倾斜。

  (三)加大经费支持。各地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认真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不低于1000元的要求。加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投入,配齐专用教室、场馆,以及创新实验室,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含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

  (四)加强专项督导。省教育厅将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专项督导评估,并将其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有序地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意义和价值,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要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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