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怎么组词(抬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8-09 21:27:54作者:佚名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及省相关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21〕6号)、《区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17〕18号)精神,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总体要求
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聚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聚力精准施策,进一步维护我区良好的教育生态和招生秩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加强过程监管,严格规范管理,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招生计划
1. 所有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数。
2. 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须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相关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如下:业余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区招收田径类运动员30名,招收射箭俱乐部队员10名(包场初中),招收男子排球俱乐部队员与门球俱乐部队员(门球队招生与通源小学衔接)各15名(东洲中学),招收女子排球俱乐部队员与羽毛球俱乐部队员各15名(海南中学),招收男子篮球俱乐部队员与门球队队员(门球队招生与开发区小学衔接)各15名(开发区中学)、招收女子篮球俱乐部队员15名(能仁中学),招收乒乓球俱乐部与跆拳道俱乐部队员各15名(东洲国际学校),招收武术俱乐部队员与击剑俱乐部队员各15名(实验初中)。除田径类运动员由业余体校承担教育任务外,其他俱乐部队员由相关项目学校承担教育训练任务。青少年足球学校招收足球运动员45名,其中男子30名,女子15名。青少年足球学校承担男、女足球训练任务,海南中学、实验初中分别承担男、女足球队教育任务。
四、招生办法
1. 区、镇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1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与程序的小学毕业生。
(2)区、镇初中的施教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管委会)研究确定,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3)区、镇初中招生须在当地区、镇政府(管委会)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 城区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
2021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各城区初中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单校划片)
东洲中学: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东洲中学北海路校区(张謇初级中学,暂借东洲中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整体迁入新校区)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绕城公路以南。
东洲国际学校(长江路校区):
①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③张謇大道以东,瑞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开发区中学:
①瑞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三星镇交界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三星镇交界以南,长江以北(含利北村、建南村、双桥村、富山村)。
海南中学:
①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实验初中:
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能仁中学: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北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④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多校划片)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海南中学、东洲国际学校长江路校区。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实验初中、海南中学。
③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④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⑤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开发区中学、海南中学。
⑥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开发区中学、东洲国际学校长江路校区。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
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小学毕业生,日新河以东划至开发区中学;日新河以西划至城北初中。
(3)有关规定
①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区范围外的学生,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初中就读。
②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③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④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但户口暂未迁入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以向学校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在学额许可范围内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对多校划片区域内两证齐全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可供选择的一所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第一种对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录取后不得更改;学校尊重学生的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入学。
⑦回原籍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向施教区范围内学校申请。城区户籍由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录取;区、镇户籍由区、镇就近学校审核录取。
3. 民办初中的招生
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中南东洲国际学校招收初一新生580名(其中70名为初高中六年一贯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超出审批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时如报名人数不满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有关政策
1. 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 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 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就学绿色通道”文件精神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 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 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六、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6月10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7月2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各区、镇的施教范围由各区、镇政府(管委会)划定。
7月3日—5日招生领导组线下集中审批城区回原籍升学、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审批地点在教育体育局,区镇户籍由区、镇就近学校审核。
2. 招生录取:
7月5日下午4点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凭户口本、房产证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线上申请需要进入申请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自7月2日上午8点开始,7月5日下午4点关闭。登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7130490900;个别不能通过线上注册报名的学生,家长可直接去对应学校报名。有关招生咨询问题,请拨打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
7月5日下午5~6点间,各学校到教育体育局领取线上申请名册。
7月6日~8日,所有初中线下审核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名注册。
8月25日各学校集中办理补录取手续。
七、工作要求
1. 切实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所有人员进出必须查验实时健康绿码、测温、佩戴口罩,确保师生、家长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全区各初中对于施教范围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无条件接收,确保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于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1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如不再继续上学,由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3. 全区初中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不得跨施教区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分班依据,体育特长生招生必须确保质量,做到宁缺不滥,教体局对各校招收的特长生实行跟踪管理,对进校后不安排相关特长进行训练的学校,下一年度取消学校该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就近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所有学校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4. 各校要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线下审核工作。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主动公布咨询电话,线下集中审核严格细致。
5. 依法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全区各初中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最迟在8月28日前,将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6. 均衡分班。一般每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但不得少于40人,开展小班化实验的学校每班一般不超过35人。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7. 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监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将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区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8.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