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3 00:49:54作者:佚名
成都都江堰市小学入学
(一)报名登记对象
凡我市户籍且2022年秋季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二)统一信息采集
我市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其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幸福、灌口、奎光塔、银杏四个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6月2日按要求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幸福街道幸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灌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银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奎光塔街道综合文化站、奎光塔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其他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6月2日按要求持户籍证件,到各镇(街道)小学(含九年制学校)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镇(街道)区划调整不改变原学校入学片区,原招生区域不变。
(三)统一组织录取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市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划片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学校入学摸底登记情况和各校新生学位情况划定入学片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入学摸底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户籍由外地迁入或因其它原因未进行摸底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学校录取办法。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于6月21日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仍按划片就近入学就读公办学校;已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放弃民办学位后,其公办学校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四)统一公开信息
学校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要采取张贴公告、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在小学新生入学摸底登记工作启动前,将摸底登记通告、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向社会公布。摸底登记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学校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