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4 13:17:26作者:佚名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原则。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学校划片入学。
(二)统筹调配原则。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统筹调配入学。若本辖区学位不足时,按积分统筹调配至周边村完小(如:太和完小、崇邑完小、大井盘完小、刘官厂完小、大庄完小、下末完小)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大理市户籍适龄儿童。
(四)符合招生条件的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资料提供及招生条件
(一)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册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或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按户籍划片就近招生入学;6月30日后,且在招生录取工作日前迁入户籍的,统筹调配招生入学。
(二)非大理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口册》,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居住证》、《居住证发放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且《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三)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太和街道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须提供:
1.就读申请书;
2.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
稳定工作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
(1)经在人社部门云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网上备案过的有效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须在太和街道办事处招生辖区内,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合同期满一年及以上);
(2)所在工作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单据或凭证(一次性交纳的养老金除外)(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连续交纳期为一年及以上);
(3)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落款日期截止到招生当年的5月31日满一年)。
固定住所材料,以下三种材料中任选一种: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有效购房合同(须交房日后)原件和复印件;
(3)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证明。
4.户籍所在地教办、中心校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联系函”(户籍地教办、中心校盖章)。
四、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022年7月16日,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
2.2022年7月17日,大理市外户籍,持有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的适龄儿童报名。
3.2022年7月17日大理市内非太和街道户籍,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五、报名地点
(一)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适龄儿童到本村辖区学校报名。大理市内不属于以上四个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招生条件的到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报名。
(二)持有太和街道荷花村《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的适龄儿童到洱滨完小报名。
六、温馨提示
(一)下关城区、下关街道、大理镇、经济开发区户籍或居住证适龄儿童,不属于太和街道教育办公室招生范围,请及时回户籍地教办或中心校报名。
(二)非大理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市内非太和街道(洱滨村委会、太和村委会、大庄村委会、刘官厂村委会)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节选》的要求进行积分,并按积分统筹调配入学,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配就读学校承诺书》。
(三)报名时只采集适龄儿童的相关信息,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入学和就读学校无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排队、排号者无效。
(四)因报名地点场地有限,附近不便停车,请家长尽量步行或乘坐公交车前往,请不要带小孩到报名点。
(五)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有虚假伪造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请不要错过报名时间,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七)超出规定就读年龄的适龄儿童,在本次报名中须提交上年度的延缓入学申请审批表。
(八)现场报名时,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扫健康码和行程码,配戴好口罩,且只能有一名监护人进场,儿童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咨询电话:0872-218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