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厦门市海沧区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10
更新时间:2023-11-10 17:07:18作者:未知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 30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3.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三、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四、考查范围
1.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2.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3.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
五、注意事项: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