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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启东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启东市幼儿园报名2020)

更新时间:2023-08-04 18:54:53作者:佚名

2023启东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启东市幼儿园报名2020)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地为原汇龙镇(不包括原永阳、惠丰、圩角地区)及启东经济开发区(包括划入启东经济开发区代管的汇龙镇大洪村、原民主镇新村村、原惠丰镇小效村、庙效村、三星村)行政区域内年满3周岁的幼儿(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幼儿,一律不得招入小班。

  2.南郊村户籍适龄幼儿可到城南幼儿园登记。

  3.惠萍镇汇泰家园、惠萍镇蝶湖苑、惠萍镇蝶湖花园户籍适龄幼儿可到汇泰幼儿园登记。

  4.惠萍镇惠和镇村、红星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到惠萍家园幼儿园登记;惠萍镇临河村、惠安村、士连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惠萍镇中心镇的公办幼儿园建成招生前,为惠萍家园幼儿园代招生范围。

  5.符合《关于新购商品住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通知(试行)》(启教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的适龄幼儿,入学与市区户口幼儿同等待遇。

  二、招生计划

  三、登记报名时间

  8月7日~8日。

  四、登记报名手续

  实行网上报名。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现场帮助报名,报名时间、地点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1.网上报名方式

  ⑴关注“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⑵进入“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专门的报名入口。选择所需报名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报名,保存报名编号。报名信息递交后在报名首页中选择“报名查询”,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报名信息。

  2.现场帮助报名方式

  由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幼儿园,自带手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操作网上报名。《户口簿》上地址为招生对象1-4的,随带《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原件;招生对象为5的,随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监护人指定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预(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

  五、录取方式

  1.登记总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实行摇号录取方式,摇号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2.登记总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直接录取。

  3.所有登记总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统一公示剩余学位数,于摇号结果公示后,当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补招登记。若登记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继续采用摇号方式录取,摇号时间待定;登记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的,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直接录取。

  碧桂园幼儿园、翡翠幼儿园属小区配套幼儿园,适龄幼儿户籍及监护人产权信息均符合配套园入园要求的,可提前登记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登记的适龄幼儿,则参照其余直属幼儿园招生方式。具体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详见碧桂园幼儿园、翡翠幼儿园招生简章。

  4.所有摇号招生的幼儿园不再补招。详细招生事宜及特殊情况等,可关注各校招生简章和电话联系学校咨询。

  5.摇号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幼儿可统筹安排到有空学位的公办园就读。

  所有报名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参加摇号等程序。经学校核实若发现同一幼儿报名多所幼儿园或其它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后续摇号等资格。

  六、其他事宜

  1.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园

  (1)提供入学学位的幼儿园有:城南幼儿园、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紫薇幼儿园、城东幼儿园、汇泰幼儿园、惠萍家园幼儿园,在启东市区务工的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待城区户籍幼儿招生结束后,统一公布城南幼儿园、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紫薇幼儿园、城东幼儿园、汇泰幼儿园、惠萍家园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数。

  幼儿园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同样实行网上报名。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现场帮助报名,现场帮助报名地点:市政务中心三楼综合咨询窗口。在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启东市区居住的居住证。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公布的剩余学位数,采用摇号方式录取,摇号时间待定。未被录取的幼儿可统筹安排到全市有空学位的公办园就读。

  ⑵登记报名时间:8月15日—16日

  ⑶网上报名方式:

  关注“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进入“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专门的报名入口。选择所需报名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报名,保存报名编号。报名信息递交后在报名首页中选择“报名查询”,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报名审核信息。

  2.启东市军人子女、企业人才子女入园,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3.多胞胎家庭子女可自愿申请捆绑同一报名号参加摇号;若不申请,将按照自然人个体进行摇号。申请捆绑同一报名号参加摇号的家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报名学校现场登记。摇号招生的学校在公示摇号名单时,同时公示多胞胎学生绑定名单(同一报名号,报名主体一人,备注同胞姓名)。若申请绑定,多胞胎学生作为一个号参加摇号,将同时录取或同时不录取。录取名单公示时,一并公示。

  同一家庭中有幼儿正在需摇号幼儿园就读的,其同胞弟妹必须登记报名并符合该幼儿园招生条件,若未被摇号录取的,可照顾入该园。

  4.新购商品住房

  符合《关于新购商品住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通知(试行)》(启教发〔2023〕22号),小班新生登记入学程序:

  (1)关注进入“启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底部中间栏选择“新生报名”,进入学校报名入口,报名条件选择“以新购商住房安排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各幼儿园形成汇总表格,登记结束后交教体局。

  (2)汇总表格由住建局房产科审核网签合同,在系统中标记;联系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是否已登记交易。

  (3)教体局将相关审核结果反馈幼儿园。

  5.中大班插班报名

  需插班直属幼儿园中、大班,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登记,也可申请统筹安排。统筹安排登记时间:8月15日—16日,登记地点:市政务中心三楼综合咨询窗口,报名提供材料参照新生登记报名材料或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登记材料。

  6.学籍信息注册

  规范“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手续,全市所有在园幼儿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不得漏报、瞒报。每学期初,做好托、小班新生和插班生的注册工作,插班学生由学校负责信息审核,各校填写“转出学生、插班学生信息登记表”交基础教育科备案。已年满6周岁幼儿因特殊情况在幼儿园就读的,需递交义务教育延期入学申请,经同意后该幼儿园及时向基础教育科报备。

  7.收费事宜

  (1)幼儿入园必须按规定向幼儿园交纳正常费用,费用包括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幼儿园不得更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常年公示。

  (2)各幼儿园必须加强收费管理,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严格按照规范开具发票。招生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幼儿园招生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8.招生工作均由各招生幼儿园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公布于众;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直属幼儿园招生简章必须于招生文件发布后一日经审核备案后,通过学校各平台对外发布和宣传。

  各镇(园区)幼儿园按照各镇核准公布的招生办法报名。

  9.各幼儿园招生结束后请如实填写“启东市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转出学生、插班学生信息登记表”、“历史库幼儿申请表”(附件1-3),并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邮箱:qdsjtjjjk@163.com。

  10.幼儿园招生工作举报电话:80923802,83313328,83318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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