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6 20:55:47作者:佚名
南环小学2022年招生线下审核工作通知
招生范围
东至富勤市场,西至朝阳中街,南至海河路,北至黄河路。
招生对象
1.本校招生范围内户口房证齐全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温馨提示:
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去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年龄要求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
时间安排
一、5月6日—8日,网上学位登记。
二、5月9日—10日,报名系统平台进行大数据核验,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分类处理。
三、5月11日—13日,学校根据大数据核验结果确认录取名单。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家长,会接到平台发出的通知到线下审核的短信。
四、5月14日—15日,市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到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短信通知的家长,带报名编号和所有报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五、5月21日—22日,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买房的)接到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短信通知的家长,带报名编号和所有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租房的去北队审核。
六、5月23日,线下审核的相关证件,在平台再次审核确认。
七、5月30日入学服务平台短信通知“xx同学被南环小学预录取”,正式通知6月底择时发放。
八、居住证8月31日前才能发下来,其它证件齐全符合入学条件的,先在学校登记。待证件下发后,8月26日统一发入学通知。
目前,网上(智慧沧州)学位登记已结束。已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接收到的短信将会有两种:一种是预录取的短信,一种是通知家长到学校线下审核的短信。
收到“预录取”短信的家长,说明网上报名已经成功,不需要到学校审核证件。后续安排(如发放通知书、录学籍等)会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手机短信或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的微信公众号。
线下审核具体安排
一、领顺序号:
5月13日,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审核顺序号。
5月20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审核顺序号。
顺序号是为了分开时段,减少家长等待的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所有来线下审核的家长,都能领到号。号的先后,与报名结果无关。全天都可领取,随到随取,请尽量避开上学、放学时段。
二、现场审核:
每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名家长到校,不带孩子,带齐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时间:市区户籍:5月14日、15日;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5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弘毅楼一楼
进校后的路线:从学校北侧门进,沿操场北侧径直向前(西),绕到弘毅楼西侧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序从弘毅楼南门进楼,依次进行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报名结束,从弘毅楼东门出,沿操场南侧划定的路线向东前行,出学校南侧门离校。
三、防疫要求:
1.家长必须持到校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无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方可入校。
2.到校前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全程佩戴口罩,在校门口测温、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星,方可入校。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严禁随意走动,不交谈,不聚集。
四、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的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并且始终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鉴于疫情形势,今年无房证明无需家长提供,由学校在网上进行核验),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运河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户口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儿童本人页)。
5.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卡。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
2.如果孩子不具备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一定要如实告知学校。
3.校门口不便停车,尽量不要开车。自行车和电动车靠边停放,排列要有序。
4.校园内禁止吸烟,不得随意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