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南宁市普通话测试站测试公告
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8 00:19:51作者:未知
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应按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或报名点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在我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就读学校统一组织现场信息确认。在市外学校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考生,以及未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提交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论,交验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以便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具备的学力水平。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电子照片信息采集。
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现场信息确认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凡未按时交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照顾资格。
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