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渝中青年夜校的上课时间(渝中区青少年宫)
2024-06-04
更新时间:2024-06-04 12:25:24作者:佚名
2024东莞凤岗镇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本镇户籍生源入读。
二、招生对象
(一)小班:年满3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二)中班、大班:年龄必须与就读年级一致,即中班适龄儿童出生日期须为2020年8月31日(含)前,大班适龄儿童出生日期须为2019年8月31日(含)前。
三、生源分类
四、学区划分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拟将中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四季花城园区)、第二幼儿园(蔷薇花园园区)按凤岗镇户籍学生户籍所在地进行划片招生,详情见下表。
五、招生计划
2024年全镇公办幼儿园小班开设19个班,共计提供475个学位;中班和大班累计可提供插班学位213个学位,详情见下表。
六、报名程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24日为网上报名登记及上传资料时间,适龄儿童家长可扫描对应公办幼儿园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所需资料。
2.报名网址:
(1)中心幼儿园报名二维码:
(2)第一幼儿园报名二维码:
(3)第二幼儿园(四季花城园区、蔷薇花园园区)报名二维码:
3.上传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表(下载保存)、户口本户主页及幼儿页、居所或工作证明(父母名下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此项作为就近入学依据)电子版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命名为:“2024秋季报名+XX幼儿园+年级+幼儿姓名+报名表后四位编号”发至以下指定邮箱:
(1)申请凤岗镇中心幼儿园:fgzxy@163.com;
(2)申请凤岗镇第一幼儿园:DGfgdyyey@126.com;
(3)申请第二幼儿园(四季花城园区):fgdeyey@163.com;
(4)申请第二幼儿园(蔷薇花园园区):fgdeyeyqw@163.com。
4.注意事项:
(1)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
(2)请家长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提前打印报名登记表备用。
(3)按时上传所需资料到指定邮箱。
(二)第二阶段:资料审核、公示录取名单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为资料审核阶段。
2.录取安排:
(1)录取顺序:户籍生—优待政策—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其他非户籍适龄儿童生源。
(2)录取办法:
①户籍生:对照学区划分一览表,按照“优先安排凤岗镇户籍生就近入读”原则录取,若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如按入户凤岗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未能按志愿录取的户籍学生,将由幼儿园致电家长征求意见,得到家长的同意后,调配至其他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②优待政策:安排完凤岗镇户籍生源后,如公办幼儿园有剩余的学位,将面向镇优待政策生源招生。如镇优待政策生源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镇优待政策生源报名人数超剩余学位数,则按优待政策类别排序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如同一类别的优待政策报名人数超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决定录取名单。如通过摇号未能按志愿安排入读的该类学生,将由幼儿园致电家长征求意见,得到家长的同意后,调配至其他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③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安排完上述两类生源后,如公办幼儿园有剩余的学位,将面向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招生。如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报名人数超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决定录取名单。如通过摇号未能按志愿安排入读的该类学生,将由幼儿园致电家长征求意见,得到家长的同意后,调配至其他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④安排完上述三类生源后,如公办幼儿园仍有剩余的学位,将面向已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的其他生源进行招生。其中,如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决定录取名单。
3.结果公布
(1)户籍生及镇优待政策生源:6月3日前公示录取结果,6月7日线下办理入学手续;
(2)原小区配套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6月13日前公示录取结果,6月17日线下办理入学手续;
(3)其他生源:6月21日前公示录取结果,6月24日线下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结果后期将根据招生进度在“凤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第三阶段:线下办理入学手续
1.公办幼儿园办理入学递交资料报名地点
2.办理入学手续线下需提交材料:
(1)《凤岗镇公办幼儿园2024秋季招生报名登记表》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孩子页);
(3)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接种证明可通过手机在“粤苗APP”办理,亦可到预防接种点开具);
(5)幼儿一寸证件彩照8张;
(6)优待政策须提供相关证明;
(7)原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对应楼盘业主子女需提交家长方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3.注意事项:
(1)已公布录取的幼儿,家长按照线下办理入学手续时间到对应公办幼儿园递交资料和原件验证,无需幼儿随同。
(2)请家长提前准备所需资料及提交真实验证材料,如发现资料不符,取消入读资格。
七、咨询电话
相关招生工作事宜,请咨询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组;咨询电话0769-82527778,0769-875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