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28 22:29:00作者:未知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更多详情见原公告)
计划聘任5名,招聘职位具体信息详见《2022年达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十八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用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具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和审批聘任等环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8:00至6月20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达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聘任机关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经同级党委组织部复核后报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审定。聘任机关根据审定结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的,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确因职位特殊需要和工作急需,经批准后,可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直接选聘。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 笔试
笔试按照“一职位一试卷”的原则,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水平、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和拟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40%,专业知识测试占60%。
2.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作业、专家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只有1人的可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各招聘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综合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因本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从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中确定递补体检对象一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市聘任制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审批和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报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由应聘者与招聘机关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和协议工资制,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五险一金”,并可参照当地人才引进政策享受人才公寓、安家补助等,最终薪酬标准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人员协商确定。
五、聘期管理
(一)聘期及考核
1.本次聘任制公务员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人员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
2.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