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9-30 00:00:26作者:佚名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6月22日,曲江教育局在曲江新区管委会公布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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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江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表.pdf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曲江教育局批准。
2.学区划分
尊重历史,学区保持基本稳定。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依照《西安市曲江新区与雁塔区教育管理移交协议书》,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维持不变,保持稳定。大雁塔小学、大雁塔小学雁南分校、雁塔区西影路小学、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维持原学区不变。
雁塔区红星小学、西安市第九十九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西安市育才中学学区覆盖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学区的,维持原学区不变。
3.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取《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1)表格下载及填写。登录曲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2)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 (7月9日9:00—7月21日17:00)。
学生家长持审核所需资料到对应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时间:7月9日9:00至7月21日17:00
审核地点:对应学区公办学校。
小学资审资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初中资审资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第二类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以下六类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17:00
审核地点:小学在曲江三小东校区(公田五路与春临四路十字东南角)、中学在曲江三中(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预约流程:属于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可在7月9日9:00开始进行线上预约,具体预约方式请关注“曲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新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具体入学办法及“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见《曲江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附件3),流出证明(样表)
>>> 流出证明(样表).pdf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证明材料见《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③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④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并落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子女,已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入学办法见《曲江新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附件6)。
⑤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廉租房协议、《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⑥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公租房协议(合同有效期内)、《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⑦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3)领取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新区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学位安排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进行安排。
入学安排顺序按照信息审核类别依次进行。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依次排队,安排入学。其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购房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务工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居住时间、务工时间依次排队。
6.招生工作
7月24日-8月2日,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
7月30日-8月2日,各公办小学、初中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工作;教育局进行统筹类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8月3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4日-8月5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