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0-02 17:38:2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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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河北、天津、山东、海南、辽宁、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执行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按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计算公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