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1-30 14:08:44作者:未知
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的。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毕业学年)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
(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