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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浙江省招生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17:00:15作者:未知

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浙江省招生安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在浙江省招收5名(男生)本科生飞行学员。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8厘米;体重过重或过轻;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1(C字表)、屈光度数超过450度、斜眼、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心血管系统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

  4.严重传染病,HBsAg阳性;慢性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活动性肺结核;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晕车、晕船;明显口吃;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7.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四)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三、招飞流程

  1.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 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 或微信小程序“民航

  招飞考生平台”中报名注册。

  2.初检

  考生按要求时间携带填好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

  (一)报名初选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若当天错过初检面试时间,可选择其它面试时间或就近地区重新参加初检面试。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初检面试时请携带国航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提前在国航官网下载,填写清楚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身份证、一个月以内验光单(医院或眼镜店验光均可)、智能手机、黑色水笔、学考成绩和最近一次学校综合考试成绩单。

  2.报名表可登陆国航招聘网(http://zhaopin.airchina.com.cn)下载。

  3.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民航局鉴定资质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的招飞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5.背景调查

  我校相关部门或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6.高考

  以上过程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参加本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对于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7.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我校对符合以上招飞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四、入学资格审查

  学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养方案

  学生被录取后,将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学习分四个阶段:1.理论学习阶段;2.航校飞行训练阶段;3.换照考试阶段;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岗前培训阶段。

  六、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可申请转入飞行学院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毕业及待遇

  2024级浙江省学生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工作。

  飞行员属高薪职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工资待遇与国内同行业标准相当,并随着飞行经验和级别的提高相应增加。

  八、有关费用

  学生需按北航本科生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

  九、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有关要求,我校2024年将在浙江省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北航飞行学院咨询电话:010-61716505

  浙江(国航):0571-86663553、0571-86663567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uaa.edu.cn

  飞行学院网址:https://flying.buaa.edu.cn/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mhzf.caac.gov.cn

本文标签: 考生  招飞  民航  我校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