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普新区校外培训重点监管机构的公告(第一批)
2023-12-03
更新时间:2023-12-03 13:27:31作者:佚名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考试须知
1.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视为报名有效,报名费不予退款。
2.请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412-2402226、18642291393(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