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义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23-06-02
更新时间:2023-06-02 15:02:43作者:未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秩序,结合我县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努力办好每一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改革学前教育招生政策,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辐射半径为社区提供保教服务。根据就近、免试、公开、规范的招生原则,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年龄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子女。
2.江南大院、四季雅院、北城名座小区业主子女。
3.户籍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
4.家庭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商品房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有房无户”类)。
5.居住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服务区划分
2023年,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含小区配套幼儿园)计划招收新生1025名。坚持规范办园原则,班额控制在每班25人。
根据各幼儿园辐射范围,遵循就近入园和学位供需相对平衡原则,划定各幼儿园的教育服务区,每所幼儿园对应服务若干个社区。教育服务区包含的社区保持相对稳定。
(四)招生流程
1.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政策生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报名。
政策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教育服务区对应的幼儿园报名。
江南大院、四季雅院、北城名座业主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幼儿园报名。
6月13日,各幼儿园公布政策生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录取名单。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报名人数若小于或等于该幼儿园招生学位,经幼儿园线下审核后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学位,则经幼儿园线下审核后通过摇号录取。经摇号不能录取的,江南大院小区业主子女自动录取到武川幼儿园,四季雅院、北城名座小区业主子女自动录取到北岭幼儿园。
2.6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户籍生报名。户籍符合城区公办园入园条件的幼儿,在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教育服务区对应的幼儿园报名。
6月17日,各幼儿园组织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布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
3.6月18日,“有房无户”类适龄幼儿到所在教育服务区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在多个教育服务区内拥有住宅商品房的,只能选择其中1个教育服务区对应的幼儿园报名。
招收“有房无户”类适龄幼儿时,部分幼儿园的招生学位与对应服务区进行局部整合。整合方案如下:壶山幼儿园城西园区与壶山幼儿园城东园区的剩余学位合并,统筹使用,面向齐心社区、星光社区、金星社区、中南社区、南丰社区招生;武阳幼儿园武川园区与武阳幼儿园江南大院园区的剩余学位合并,统筹使用,面向熟溪社区招生;北岭幼儿园与北岭幼儿园四季雅院园区的剩余学位合并,统筹使用,面向塔山社区、北岭社区招生。
各幼儿园根据整合后的对应服务区范围,按照住宅商品房产权证年限(因城市建设需要,原城区房产被政府征收置换的,置换后的城区住宅商品房年限可凭原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与原房产年限合并计算)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满即止。
6月19日,各幼儿园公布“有房无户”类适龄幼儿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
4.6月20日,新市民子女报名。新市民子女在家长带领下携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教育服务区对应且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按新市民居住证登记年限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满即止。
(五)其他事项
1.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1日。
2.江南大院、四季雅院、北城名座住宅商品房产权(购房合同)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1日。
3.本招生方案所指房产必须为申请入园幼儿同一户口簿的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持购房合同报名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若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
4.同时符合多个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1所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
附:2023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