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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古井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更新时间:2024-07-12 00:48:21作者:佚名

2024年古井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有关规定的通知》和《2024年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4年古井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镇为主、实行属地管理,由镇中心小学协调统筹全镇招生工作,由各中小学具体实施组织本区域内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学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招生地段范围。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港澳台居民子女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参照我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四)依法规范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古井镇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的原因,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凡报名时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如下处理: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报读条件

  1、学区生。学区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古井镇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古井镇学校招生学区内,但父母双方(单方)在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古井镇学校招生学区内,其父母在古井镇学校学区内没有房产但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备注①: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不含公寓、铺位、及商用公寓、车库);备注②: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相关不动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产权属父(母)100%拥有,或父母两人100%共有;

  (b)产权属父(母)与直系祖辈100%共有,或父母两人与直系祖辈100%共有;

  (c)产权属直系祖辈100%拥有,且父母均在学校本学区范围内无不动产(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本学区范围内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d)产权属直系祖辈与其全部或部分子女100%共有,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也是该不动产的共有人之一,且适龄儿童的父母均在学校本学区范围内无不动产(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如适龄儿童自出生办理入户起其户籍就在该不动产所对应地址,且户籍信息从未发生变更,则适龄儿童的父母无需提供区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无名下不动产的证明。

  2、非学区生

  除政策照顾生以外,未达到学区生标准、且符合以下就读条件之一:

  (1)户籍不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直系亲属在所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无名下房产;

  (2)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新会区,且其直系亲属在新会区无房产,但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单方户籍在新会区;

  (3)父母委托新会区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新会区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4)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古井镇内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古井镇(集团企业在我镇成立分公司的,其员工的社保缴费参加总部缴纳视为有效)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5)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古井镇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

  注:①对父(母)未在新会区购房的蓬江区及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新会区自2020年开始对其不再提供公办学位。②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新会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③在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新会四中初中时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3、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

  (3)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新会区一至五类引进人才子女;

  (5)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和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

  注:相关政策照顾生在入学报名时一并提交申请资料。

  4、不符合非学区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4年我镇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结合全镇中小学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需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新生:岭东北小学2个班90人,古井小学5个班225人,官冲小学2个班90人。新会四中初中一年级新生:9个班450人。

  (二)招生服务地段(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

  1、岭东北小学学区:石苑村委会、南朗村委会、网山村委会、洋边村委会、岭北村委会。

  2、古井小学学区:玉洲村委会、长沙村委会、竹乔龙村委会、霞路村委会、文楼村委会、洲朗村委会、管咀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古泗村委会、慈溪村委会。

  3、官冲小学学区:奇乐村委会、官冲村委会、三崖村委会。

  4、新会四中学区生:古井镇3所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的学生。

  注: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报读小学一年级。

  (三)学位分配

  学位分配按属地优先原则,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就近入学。具体按照以下办法和次序执行:

  1、学区生:按“属地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所属地段的学校报名入学。

  2、确保政策照顾生学位。

  3、统筹安排镇内重点企业投资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子女(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证明)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安排新会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就读其父(母)任职学校。

  4、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为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其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全部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

  5、非学区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如非学区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学位的,直接录取;如非学区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的,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能录取的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不符合非学区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在该校招收所有非学区生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时可报名,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学位的,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的,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能录取的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如全镇学校都没有剩余学位,中心小学不安排学校入学。

  (四)报名资料

  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并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要提交下列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④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及复印件(相关不动产是二手房,必须以不动产证明为准,不接受购房合同);外镇人员购买村委会宅基地建房的需出具购买证明或提供相关村委会证明;非学区生要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和居住证证明。(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四、招生时间安排

  6月5日各中小学统一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一)小学

  1、报名时间和批次。6月17日上午第一批学区生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材料;6月17日下午第二批非学区生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现场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材料;6月18日上午第三批不符合非学区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材料。以上三类报名截止时间均为6月20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手续,效果自负。

  2、6月24日公布学区生录取情况,并公布剩余学位数及现场抽签工作方案。

  3、6月25日上午现场以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非学区生,并公布剩余学位数;6月25日下午现场以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不符合非学区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6月27日三所小学被录取的学生到校注册,过期

  不注册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初中

  新会四中招生注册时间:7月9日

  五、咨询电话

  古井镇中心小学:6288529

  新会四中:6299383

  岭东北小学:6290323

  古井小学:6298830

  官冲小学:62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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