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樟中学2023级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20 10:44:33作者:未知
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一)城内户籍或房产(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辖区内户籍所需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页。注:集体户口、家庭租赁户口不作为入学凭证。
2.辖区内有房产所需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页、房产、不动产权证。
暂无房产、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税票、票据(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收据)。
祖孙同户(同一户籍)房产不在父母名下:提供祖孙三代户口页、监护人独生子女证(爷爷那边需要父亲的、外公那边需要母亲的),当年只提供一个学位。
(二)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页、公安局出具的正规制式居住证,学生凭居住证就近入学。
(三)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派遣信、工资卡片、无房产证明(自规局提供,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
(四)现役军人、公安英烈、现役消防救援等各类优抚对象和“廊才工程”子女所需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页、优抚或“廊才工程”相关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
(五)拆迁无证所需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户口页、原房产证或土地证、拆迁协议。
(六)孤儿:提供本人户籍证明以及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可就近安排入学。
特别提示
本方案中所需提供的户口页,必须含户口首页、孩子本人页、父母页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且户号一致。
城内户籍入学,以孩子户籍为准,如孩子户籍不在城内,父母城内户籍不作为入学凭证。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且房本持有方与适龄儿童少年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房产证为独立房产证,监护人双方或学生共有且份额在50%及以上除外,其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个人交易房合同不作为入学凭证,房产证过户后方可作为入学凭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监护人必须均为县域外户籍,监护人一方为本县户籍的不作为随迁子女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