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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法考主观题考试可以携带哪些物品?

更新时间:2023-10-13 18:52:49作者:未知

丹东法考主观题考试可以携带哪些物品?

  丹东法考主观题考试可以携带哪些物品

  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个人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和矿泉水、水杯等杂物,否则以违纪处理。考试必备物品由司法局统一发放。

  辽宁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在各考区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时,须进行现场拍照和居民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并严格场内监考。

本文标签: 考试  物品  考点  考场  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