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怎么组词(欲怎么组词)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2-21 15:15:31作者:未知
根据《烟台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通知》
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专门组织人员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烟台大学安排专人受理报考本校考生的复核申请。
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科目成绩如有疑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
1.复核范围
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核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或登记有无差错等方面,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及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内。
2.复核受理时间
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3.复核受理方式
我校采用烟台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线上提交复核申请的途径受理考生复核申请,不受理现场书面申请、邮寄书面申请材料等方式。
4.复核程序及规定
(1)考生需本人登录烟台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gsas.ytu.edu.cn,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完成2个步骤:
①在系统内下载复核申请模板,手写相关复核申请信息后,拍照或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内。
②根据申请复核科目情况逐一提交科目复核申请。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完成成绩复核申请,否则成绩复核申请无效。
(2)我校汇总所有考生复核申请后,统考科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务协调处,考务协调处审核同意后,由省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我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指派专人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我校将汇总最终科目复核结果(包括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并在系统内按科目逐一反馈给考生。
(3)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核报告,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予以更正,并通知我校,重新生成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再由我校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