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二中2023级新生报到通知 泰安二中2021新生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20 16:48:42作者:佚名
参评对象
(一)在如皋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2021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未获得过评估等级,根据评估标准和本组织自身条件,拟申报1-3A等级的;
2.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 增级评4A等级须先获得3A等级认定且满两年,增级评5A等级须先获得4A等级认定且满两年) ;
3.已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在如皋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由如皋市民政局初评后统一报送至南通市民政局。
1.拟申报4A等级的(须先获得3A等级认定且满两年) ;
2.获得4A及以上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4A及以上等级评估的;
3.获得4A等级满2年,拟申报5A等级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应建未建党组织或未落实党的工作覆盖的;
2.2021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
3.近1年内有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
4.近3年内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近3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