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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更新时间:2023-05-05 17:05:44作者:佚名
2023泸州龙马潭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
全区中小学严格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免试、统筹划片”原则及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统计数据,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摇号或指定的方式安排入学。
招生计划
2023年龙马潭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4275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4150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对象和范围
1.户籍类
龙马潭区的适龄儿童、少年(2023年5月16日前迁入龙马潭区,含户籍托管类即入学人与户主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2.随迁类
(1)购房类: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房屋产权人为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占比100%,且在2023年5月16日前实际入住。
(2)务工类:龙马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征地类
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区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
招生办法及资料
(一)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主城区范围: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及安宁街道沿千凤路——蜀泸大道——学府路以内范围(下同)。
2.主城区招收对象及资料准备
(1)户籍类:户口簿户主和适龄儿童、少年页。
(2)购房类:①房屋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网签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提供购房合同与正式购房发票);②最近3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水电气使用发票;③户口簿(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注: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为入户核验是否实际入住时段;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入户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3)征地类:①安置房在主城区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区级以上集体土地征收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倒房证明);②户口簿(户籍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被征地人员和适龄儿童、少年页,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3.信息登记和审核:2023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先网上报名登记信息、网上初审,再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网上报名登记或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如实登记相关信息。
(2)网上初审。2023年5月20日前,区教育体育局将对所有通过“酒城e通”APP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者,可在2023年5月22日—23日(09:00—18:30)提供“酒城e通”APP报名登记资料原件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长乐街三段2号2幢315室)进行重审。
(3)现场审核。2023年5月27日—28日(09:00—18:30),请通过网上初审的学生家长携带“酒城e通”APP报名登记资料原件到学生户籍、购房所属社区参加现场审核,若现场审核不通过将不被录取。
4.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分配办法:户籍类按第一批次就近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其中户籍托管类作为第二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学位学校就读。购房类和征地类按第三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和主城区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龙马高中初中部面向小市街道、莲花池街道、红星街道、鱼塘街道及安宁街道沿千凤路——蜀泸大道——学府路以内范围,招收户籍类适龄少年。若报名数超出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未摇中的适龄少年回属地学校就读。
5.民办小学和初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作出承诺、收取费用。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统一组织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学校及时公布结果。录取学生须在学校通知时间内到校报到。
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须在“酒城e通”APP和“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同步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龙马潭区户籍类、购房类、征地类学生,回到属地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就学,杜绝学生辍学。
6.其它事项
(1)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户籍类、购房类、征地类其中一类登记;凡重复登记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报名子女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非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各街镇对所在地的户籍类、随迁类(含购房类和务工类)等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和尊重历史沿革招生原则,由各街镇政府和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并于7月10日前完成属地学校招生工作。
2.进城务工类适龄子女信息登记及分配办法:主城区进城务工类适龄子女入学,小学、初中自行选择到主城区外就近学校登记就读,额满为止。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属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参照主城区、非主城区入学办法)。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安排在龙马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采取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教育。
(四)其它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台胞、进藏干部、人才引进、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疗人员的子女入学,按各类政策的规定执行,于2023年5月20日前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初审,经教育体育局复审后统一办理。
2.龙马潭区户籍且在区外就读的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要求转学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予以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