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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浑南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8-21 16:55:10作者:佚名

沈阳浑南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

  关于浑南区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浑南区2023年秋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6:30

  转学办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转学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转学报名平台。

  2.进入转学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3.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及学生报到时间。

  办理须知

  1.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2.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3.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无房证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4.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5.请家长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及现场验证,过期报名,若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

  附件:网上报名及核查原件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注: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房产份额需超过50%以上。

  (二)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三)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四)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3.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咨询电话:24211362(请于工作日9:00—16:30进行咨询)

本文标签: 南区  学生  户口本  父母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