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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更新时间:2023-11-10 16:54:11作者:未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申领和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福州市出台《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持《从教荣誉证书》的教师可申领“园丁福卡”,并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铁和普线公交。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文件精神,现就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研究院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计算从教年限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申办荣誉证书当年度8月底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四)经组织批准调动,手续齐备,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五)教师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上述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只适用于审核、颁发从教荣誉证书,不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挂钩。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学校(单位)统一申报。符合颁发荣誉证书条件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查阅本人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部门审核确认,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单位)直接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审核确认。
申报时应提交学校(单位)申请报告和《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附件1、2、3、4),从教荣誉证书编号编写规则详见附件5。
(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从教荣誉证书申报,并将审批表及简明表汇总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及各市属学校需将《“园丁福卡”申办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骑缝章加公章)扫描彩色PDF+电子版Excel表格,并压缩文件包命名:单位名称+“园丁福卡”申办,于2023年11月29日前发送至福州市教育局法规综合处(行政审批处)邮箱fzjyfg@163.com。
(三)统一申报时间。2023年从教荣誉证书的申报时间为11月-12月。2024年起,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
(四)证书及卡片发放。材料审核完成后,市教育局审批处通知各单位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发放证书及卡片。
四、“园丁福卡”公共交通优惠范围
(一)地铁: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铁线路,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
(二)公交:市本级公交企业(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元一票制和两元一票制公交线路,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
各县(市)及马尾区、长乐区、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优待政策根据财政管理体制参照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二)请各单位指定经办人员办理,并将《申办单位经办人员联络表》(附件4)于11月6日前发送邮箱fzjyfg@163.com。
(三)“园丁福卡”的挂失、换卡等事宜联系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591-88610336。
(四)为了有序高效地办理《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避免申办人扎堆排队,请各学校(单位)在材料准备好后与审批处联系,窗口将会错峰安排各校具体的办理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若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下载: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政策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链接:https://jyj.fuzhou.gov.cn/zfxxgkzl/gkml/gzdt_31724/202310/t20231031_47082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