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南安市教资认定工作体检时间+地点+要求
2023-10-12
更新时间:2023-10-12 12:46:46作者:未知
2023下半年南安市教资认定工作体检时间+地点+要求
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10日至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前)自行到南安市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一)体检地点
南安市医院急诊楼(1号楼)四楼体检部(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新华路330号)。
(二)体检预约
鉴于医院体检工作繁忙,为有序开展体检工作,申请人体检须提前预约, 咨询电话:0595-86394177。
1.预约方式:10月10日起,微信搜索关注“福建省南安市医院”微信公众号→微医疗→预约挂号(老院区)→教师资格体检→教师资格体检→无卡预约(急诊大楼4楼)。体检当天凭预约截屏到收费处缴费并领取体检表。
2.取消预约: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履约,应尽快取消,以免影响第二次预约。取消方式:进入“福建省南安市医院”微信公众号→微医疗→预约挂号→我的预约,输入相关信息,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前请保持正常饮食和规律作息,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后禁食(可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上空腹,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体检时穿着宽松衣服,女生不化妆,不穿带有金属装饰的服饰、连衣裙、连裤袜等,以免造成不便。
2.申请人须于体检当天9:30前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南安市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封面盖有南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方有效),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方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3.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