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教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人数+计划)
2024-05-10
更新时间:2024-05-10 00:25:23作者:未知
一、招生计划
招收4个小班,100人;1个大班,30人,拟计划招生合计130人。
二、招生对象
1.小班: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2.大班: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及次序
1.符合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主要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等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符合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 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中府函〔2023〕62号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 业高管子女,符合中府〔2024〕1号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及镇内教育系统适龄子女。(直接录取)
2.坦洲镇七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坦洲镇七村社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直接录取)
3.在坦洲镇七村社区辖区建房、办厂、经商、购房等常住人口的适龄子女。
4.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5.非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服务指引
招生程序
发布招生公告——网上预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核及录取公示——现场抽签录取——电话通知——新生注册
备注:
1.现场抽签录取需视剩余名额情况,如符合报名条件名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名额时,则实行现场抽签录取。
2.只限填报七村幼儿园或七村第二幼儿园其中一所,同时报名两所视为作废,不作任何通知。
具体流程
(一)网上预约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4年5月5日---5月12日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腾讯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双、多胞胎在同一账号上登记信息),并按学生类别准备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请扫码登记报名
请按以下学生类别准备相关资料↓
(二)提交纸质资料
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
地点:七村第二幼儿园保安室
已在网上进行预报名的儿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提交至七村第二幼儿园保安室。报名资料按学生类别准备并提交(参照资料证件样板详见附件2),其中《幼儿入园情况登记表》和《儿童健康情况表》2份资料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填写。
(三)资格审核及录取公示
1. 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
幼儿园招生办公室协同七村社区主管部门分别参照“招生范围及条件”对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分类审核。
备注: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提供虚假资料不予登记审核,取消该儿童报名资格;已预报名但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将视为主动放弃。
2. 录取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4年5月19日---5月22日
对通过资料审核符合直接录取条件名单,在七村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录取结果。
备注:同时对符合招生范围第3--5点名单及剩余学位进行公示。
3. 现场抽签录取
如符合条件名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名额,实行现场抽签录取。本园于5月下旬在本园公示栏公布现场抽签方案,并在本园进行现场抽签,届时邀请镇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等到场监督(现场抽签录取方案另行通知)。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和公众号进行公示。
备注:如家长预留电话有误,不能正常通话导致未按时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新生注册
时间:新生注册时间待录取名单公示完毕后另行通知。
新生注册需上交资料:
提供三甲医院以上《坦洲镇托幼机构儿童入学体检手册》、《中山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证明》。
注:为确保幼儿入学时体检时间在有效期内,请收到录取通知电话后,按指示再进行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二)关于退费:
1. 保教费,幼儿如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2. 伙食费:目前1750元/学期(如需调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按实际结算,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备注:本园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日及节假日正常休息,寒暑假参照中山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上学时间为上午7:30—下午4:30。4:30—5:15为正常离园时间,5:15后接送另收托管费。
(三)关于学前教育资助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13]100号)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入读后可申请资助经费。
(四)咨询方式:(工作日咨询电话)
园所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北路11号
幼儿园工作日咨询电话:0760-85886333
黄园长电话:1353187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