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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与他人起冲突将儿女扔下河(将儿女扔下15楼)

更新时间:2023-11-28 18:23:22作者:未知

女子疑与他人起冲突将儿女扔下河(将儿女扔下15楼)

(原标题:女子疑与他人起冲突将儿女扔下河)

11月11日,江苏宜兴,一名女子与两名孩子在世纪大桥上落水。目击者介绍,当时女子把两个孩子扔进河中,水上救援人员迅速赶到将三人打捞上岸。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女子是安徽籍,目前落水的男孩不幸死亡,女孩情况也比较危险,下午紧急转到苏州儿童医院抢救,女子从抢救室转至ICU。女子家属称,昨天女子与其他家长起冲突吵架,今天做出过激行为。

延伸阅读

小伙送货时撞倒老人3天后跳河身亡 老人家属:从未索赔

2023年9月10日15时30分许,四川渠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渠江三桥跳河。接警后,公安民警、蓝天救援队、120等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当日21时,跳河人员肖某(男,26岁)被打捞上岸,已无生命体征。

事发后,网传“肖某在为超市送货途中与老人发生剐蹭,赔钱后被对方子女追加赔偿,还被超市开除,随后跳河身亡”。9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赶到渠县对该事件全过程展开调查。

网传被撞倒老人子女要追加赔偿,后被辟谣不实(视频截图)

超市打工半月

他因打碎一罐“王老吉”提出离职

网传超市是渠县东升购物广场。购物广场防损队队长邓某是肖某的直接管理者。

小伙家属在涉事超市前维权(视频截图)

9月15日上午,邓某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肖某于2023年8月14日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合同,职位是送货员,即用购物广场配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把顾客在现场或通过网购的商品送到顾客家里。

上班半个月左右,肖某因摔坏一罐王老吉需赔钱而提出辞职。这个事实得到同事李某的证实。据肖某送货同事李某介绍,8月底,在一次送货途中,肖某不小心将一罐王老吉打碎,回来后主管让肖某赔偿1.99元,肖某不愿意,当场向店长助理廖某某提出离职。廖告诉肖某,要离职需要填离职申请表。

9月2日,肖某递交了辞职申请表,离职时间为9月30日。为何要30天才能离职?购物广场王经理表示,公司在入职签合同时已明确,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日告知。“因为招人有一个过程,如情况特殊,可以在提交书面申请3日后离开。”提交辞职申请后,肖某继续上班,等待离职。

送货途中撞倒老人

他扶起老人还主动赔了100元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撞倒八旬老人兰某。据渠县交警大队提供的视频显示,7日上午11时11分,肖某行驶至菁华路时,与从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兰某相撞。兰某倒地后,肖某立即停车将老人扶起来。

“儿子在现场给老人拿了100元钱。”9月15日下午,肖某父亲肖某建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当天中午儿子回家,称送货时撞倒了一个老太太。在现场,儿子看老人情况不严重,主动赔了老人100元,说是如果有哪里痛请老人买点膏药贴一下。很快,双方自行离开。

肖某因撞倒老人赔了钱的事,得到了东升购物广场王经理的证实。王经理称,上午11点多,他在地名叫“牛宝贝”的门市对面遇到肖某,肖称刚撞倒一个老太太,赔了100元钱,事情也处理好了。

东升购物广场的打卡记录显示,中午12点,肖某打了卡后离开超市。

回家吃过午饭后,肖某一直待在家里,直到下午晚些时候接到警察电话。

被撞老人的家属

自始至终没向对方提出索赔

“岳母是在过来吃午饭途中被撞的。”15日下午,被撞倒的老人女婿万某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 吃饭时,老人表示身子有点儿不舒服,说是过来路上被电瓶车撞倒了,撞她的人还留了电话。但是,由于老人没有记住电话,也不知道肇事者名字。当天下午,万某一行人决定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监控发现,肇事者身着东升购物广场的工服。东升购物广场的防损队队长邓某,根据警察提供的信息认出肇事者是肖某,便提供了肖某的电话。

因属交通事故,离开购物广场,派出所将老人一行送到渠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跟肖某联系后,肖某父亲带着儿子迅速赶来。

“不是处理好了吗,怎么又来报警呢?”见老人一方报警,刚进门的肖某有些激动。看到儿子有点激动,肖某建赶紧叫儿子回去,由他来处理。

万某称,肖某父亲在现场很配合警方和伤者方,并主动提出去医院检查。下楼时,肖某建主动扶老人下楼,并招呼出租车将老人送到医院。医院要求预交5000元费用,肖某建主动支付了费用。

医院初步诊断后,建议兰某住院治疗,肖某建表示同意。

“肖某父亲很实在,也很配合,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冲突。”万某说,自己一家人自始至终没有向肖某及其家人提出过任何赔偿,更没有网上说的索要数万元的要求。万某表示,除了当天在交警队看到肖某一面之后,到肖某出事前的一段时间,自己和家人也从没有跟肖某单独联系过。

万某关于从没有索要赔偿的说法,也得到了肖某建的证实。肖某建称,从儿子撞倒老人至今,老人一家的确没有提出过任何赔偿要求。

渠县渠江街道办事处发布的通告(图源:渠县发布)

9月11日,老人经住院治疗后出院。

不幸溺亡

死者生前因精神障碍接受过治疗

“7日晚上,听说老人要住院治疗后,儿子一度情绪激动。”肖某建称,自己当时还一直在安慰儿子,“不要担心,医院说了问题不严重”。

肖某建发现儿子情绪不稳定,9月8日一大早,带上儿子到重庆三一八医院就医。医生诊断称肖某情绪不稳需要调理,拿了一些中药后,当天下午父子俩回到渠县。10日上午,肖某到东升购物广场,将工服还给了超市。

警方提供的监控显示,10日15时42分54秒,肖某从渠江三桥跳落渠江。

对于儿子的意外去世,肖某建有些自责,称从重庆回来到儿子跳河,没有注意到儿子有什么过激和异常,看到他不怎么说话,也就没有更多的交流。

肖某建称,儿子2016年高考失利后,曾情绪低落等,到成都检查说是得了抑郁症,后来又去沈阳检查,诊断为“精神障碍”,并做了手术。此后,儿子情况一直稳定。“此次撞人之后,可能受到了刺激。”

肖某属于上班送货途中撞倒老人,后又不幸溺亡,家属与东晟购物广场产生纠纷。属地街道办积极介入调解。9月15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肖某不幸离世让人心疼也很惋惜。”组织调解的渠江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海波说,目前双方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死者父母还没有从失去儿子的悲伤中走出来。接下来,街道办将和社区一起,对肖某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