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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2-21 21:06:45作者:佚名
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黄佳琦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1日消息,四川省自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游开余被“双开”。
游开余违法乱纪的问题不少,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也曾因涉黑落马,他与游开余还曾共事过两年。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游开余出生于1961年1月,四川广安人,长期在四川省工作,历任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邻水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宜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
游开余。资料图
2016年10月,游开余调任自贡市政协党组书记,同年12月当选为自贡市政协主席,并于2020年5月补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1年12月,他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直至去年6月落马。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游开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缺乏忠诚之心,对纪法缺乏敬畏之心,对组织缺乏感恩之心,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调任等工作中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子女的经营活动谋利;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游开余违法乱纪的问题不少,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自贡市原副市长也因涉黑落马
四年前,自贡市政府副市长曾明全也因涉黑落马。
曾明全。资料图
曾明全出生于1965年10月,四川仁寿人,曾任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安县委书记等职。
2016年10月,曾明全担任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与担任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的游开余共事了两年多。
2018年9月,曾明全被查,次年5月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特别指出,曾明全与黑恶势力团伙幕后成员勾肩搭背,结为“干亲家”,利用职权及其影响力为其站台撑腰、提供便利、打探消息,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助长了黑恶团伙的坐大成势,为黑恶势力违法活动提供了保护。
2020年7月,四川绵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自贡市副市长曾明全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曾明全在任期间,明知饶拾元是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仍然与饶孟源、饶拾元兄弟俩建立深厚的私人交往关系,互认干亲家,频繁接受饶孟源、饶拾元等人提供的宴请、娱乐,公开与饶孟源、饶拾元的亲密往来,在珙县相关执法部门领导中,蓄意宣告其对饶孟源、饶拾元的关照和重视,致使以饶孟源、饶拾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年来未得到查处;同时,曾明全在得知饶拾元涉嫌违法犯罪后,通过向有关执法人员“打招呼”的方式,企图帮助饶拾元逃脱法律制裁。曾明全的包庇、纵容行为在以饶孟源、饶拾元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壮大中,起了重要作用。
去年6月,自贡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鼓足干劲,全面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力缉捕“漏网之鱼”。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四川绵阳中院,四川法治报)
延伸阅读
最高检点名"黄鸿发涉黑案":三任公安局长当"保护伞"
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
最近,扫黑大剧《狂飙》热播,引发了人们对黑恶势力与其背后“保护伞”等话题的关注。政知君注意到,上述三起涉黑大案中,“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的案情与《狂飙》情节有不少相似之处,可谓是现实版《狂飙》。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点名的三大涉黑案,背后的“保护伞”都是谁?
三任公安局长当“保护伞”
据海口网报道,海南黄鸿发涉黑案是海南省建省以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组织成员最多、盘踞时间最长、攫取非法财产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省唯一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据央视新闻报道,黄鸿发,昌江特大涉黑组织的“黑老大”,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他以开设地下赌场起家,先后吞并了昌江地区多股恶势力帮派坐大成势,“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这个团伙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对昌江地区的铁矿、混凝土、砂石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土建工程等十多个行业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或强势垄断,时间竟然长达30年之久。
在30年时间内,黄鸿发涉黑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多达58起,涉嫌20项罪名,造成了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
黄鸿发被判处死刑
2020年1月13日,黄鸿发被判处死刑,同年7月,他被执行死刑。
作恶30年的“黑老大”,黄鸿发为何一直逍遥法外?
据大型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第三集《打伞破网》介绍,在黄鸿发团伙的刻意拉拢、收买、腐蚀下,昌江地区的腐败呈现出系统性、塌方式的典型特征。主要表现在涉及到的部门非常多,包括公安机关、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水务部门、国土部门。
在黄鸿发涉黑组织多年拉拢腐蚀下,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郭祥理、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昌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黄杨、昌江县公安局的原三任局长陈小明、麦宏章、王雄进、政委陈东等一批公职人员被相继拉下水,收受黄鸿发行贿钱物累计1500多万元。
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黄鸿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彻查,立案审查调查109人,移交司法机关26人。
19名孙小果案“保护伞”获刑
资料画面
2019年4月,云南孙小果涉黑涉恶案件案发,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
同年12月,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案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2020年2月,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据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披露,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
在服刑期间,为了能让孙小果早日出狱,其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在时任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的牵线搭桥下,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的刘思源。
在刘思源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监狱干警两次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
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荒诞的一幕。由省一监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专利发明出来了,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为了让虚假专利顺利通过审核,李桥忠、孙鹤予又费尽心思,把孙小果从省一监调换到省二监服刑。在时任云南省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2019年12月15日,孙鹤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李桥忠(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罗正云、刘思源、朱旭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省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操场埋尸案5名司法人员渎职被查
2019年4月中旬,湖南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
同年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新晃“操场埋尸案”还被全国扫黑办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据新华社报道,2001年,湖南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杜少平被判处死刑
2019年12月,杜少平被判处死刑,罗光忠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黄炳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20年1月20日,杜少平被执行死刑。
2021年12月31日,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百坚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深挖彻查尘封16年之久的“操场埋尸案”,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的5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起诉的2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5月,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被写入“两高”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