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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4-12 15:04:19作者:佚名
嘉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1年12月30日,嘉陵区接到外地协查函,反馈有4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罗某、文某、黄某及刘某。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调查、摸排和人员管控。目前,4名密切接触者及其家人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予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经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现将4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者1:罗某,2021年12月28日17:15乘坐航班9C6497(上海-南充高坪机场)于20:11到达南充高坪机场,20:30左右在机场乘坐出租车驶往嘉陵区白马湖,20:53到达嘉陵区白马湖蓝光二期家中后未外出。12月29日18:30左右步行到嘉陵区白马湖蓝光小区门口方脑壳火锅用餐,20:00左右用餐结束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密接者2:文某,2021年12月28日17:15乘航班9C6497(上海-南充高坪机场)于20:11到达南充高坪机场,20:30左右在机场乘坐出租车驶往曲水镇,21:00左右到达曲水镇家中后未外出。
密接者3:黄某,2021年12月28日17:15乘航班9C6497(上海-南充高坪机场)于20:11到达南充高坪机场,在机场做了核酸检测后,于20:30左右乘坐拼车(川R3H663)前往安平镇。车上另有两名男性乘客,分别在安平镇九华大酒店门口和安平镇派出所附近的十字路口下车。
密接者4:刘某,2021年12月28日17:15乘航班9C6497(上海-南充高坪机场)于20:11到达南充高坪机场,20:30左右在机场乘坐滴滴驶往高坪白塔路156号威食记美蛙用餐,22:00左右乘坐滴滴至顺庆区蓝光香江国际东门,22:30左右乘坐滴滴至嘉陵区南荣路城南家园家中未在外出。12月29日11:00左右步行至嘉陵区三叉路菜市场买菜,其后步行至嘉陵区永辉超市购物,14:00左右乘坐私家车至西华师范大学2期大门正对面干锅店用餐,15:00左右步行至西华师范大学新区2期篮球场打篮球,17:00左右乘坐私家车至嘉陵区满庭芳小区,19:00左右乘坐私家车至嘉陵区好人家超市购物,20:00左右返回家中未在外出。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在以上时段、地点可能与以上4名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向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岁以上无禁忌症的市民要未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特此公告!
南充市嘉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有关信息,2021年12月29日,营山县共排查在营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共5人,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现将该5人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1、2活动轨迹:
12月28日晚上9点40分,密接1、2从高坪机场共同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微信名为淡淡的忧伤)至营山县南苑小区A区家中。
12月29日上午7点左右,二人在南苑小区A区门口共同乘坐出租车至营山人民医院,停留时间约5分钟,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又在营山县人民医院门口共同乘坐一辆蓝色出租车(驾驶员为中年男性,体型偏胖)到达南苑小区A区后门张记米粉店吃早餐。早餐后,密接1步行返回家中,于上午10点左右到楼下荣康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密接2步行到纸市街与营渠路交叉路口,约上午8点40分左右乘坐营山—悦中的客车(川R58626)到达悦中场镇后,乘坐摩托车回到家中。
密接3、4活动轨迹:
12月28日晚上9点45分,密接3、4共同乘坐一私家车从高坪机场到高坪区正泰宾馆入住,一直到12月29日下午3点均未外出。
12月29日下午3点,二人共同乘坐一私家车回到营山县西桥镇家中,到家后,密接3一直未外出;密接4于下午6点35分左右返回营山县城五香园就餐,晚上8点左右在营山县纸市街273号裕盛丰休闲会所喝茶,当晚 11点40分左右入住营山县纸市街299号鸿远宾馆。
密接5活动轨迹:
12月28日晚上9点左右,从南充高坪机场乘坐一滴滴车(车牌川R3K292)到达营山县宝珍苑家中。同车的一位30岁左右男乘客晚上9点50分左右在营山县西城实验学校门口安置小区下车。
12月29日早上7点左右,自驾车到营山县双流派出所办事,上午9点左右到达悦中乡龙潭村5组家中,后开车于下午5点45分左右返回营山县宝珍苑家中未外出。
为加强疫情防控,按照相关要求,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本公告后,请高度重视并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密切接触者轨迹重合人员,不要外出,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特此公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