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泰州市区存量房转让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

更新时间:2023-08-19 21:04:21作者:未知

泰州市区存量房转让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

  填表须知:

  1凡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个人转让泰州市区 范围内的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均可申请存量房转让补贴。

  2.申请存量房转让补贴需提供: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卖房人 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3.申请人须为卖房人,有多个共同卖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4.存量房转让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本表一式三份。存量房转让补贴窗口、财务、市财政局各一份。

本文标签: 存量房  卖房  申请人  增值税  财政局  

为您推荐

泰州市区存量房转让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个人转让市区范围内的住宅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金额的半额。

2023-08-19 21:04

泰州市区二孩三孩家庭、现役退役军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023-08-19 21:03

2023泰州退役军人购房补贴基本情况审核表

退役军人身份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核时,须提交本人退役军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023-08-19 21:02

泰州现役军人购房补贴基本情况审核表

注: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时,须提交本人现役军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本表须在购房后填写,证明购房时为现役军人,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2023-08-19 21:01

2023泰州市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点

公安机关办理点:泰州市车管所、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服务窗口、泰州市高港车管服务站。

2023-08-19 21:00

茂名最新天气快讯(茂名最新天气快讯报道)

[解除茂名市茂南区、高新区、滨海新区暴雨和雷雨大风预警]目前影响我市的强对流云团已减弱。

2023-08-19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