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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步骤+要求

更新时间:2022-05-18 16:21:16作者:佚名

南京江宁区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步骤+要求

  2020年,南京江宁区力争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0户,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2000万元。

  江宁区人才安居货币补贴中,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指南如下

类别申请条件申请流程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江宁区城镇常住户籍满5年;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初审,区民政局与区房产局复审。
2.家庭人均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3953元以下);
4.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上述配租条件的低保无房、低收入无房、低保、低收入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个人申请流程:

  网络申请认证(网络申请平台:我的南京APP)→所属企业初审→审核通过后企业报审→发送至各部门→认证通过后兑现。

  咨询电话:025-52281085。

本文标签: 家庭  住房  标准  江宁  中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