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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户籍居民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6-22 23:16:26作者:佚名

佛山顺德区户籍居民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佛山顺德区户籍居民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顺德区户籍并在顺德区居住。

  注: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

  2、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20元)。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

  4、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5、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6、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90720元)。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顺德区无宅基地,或虽有宅基地但经查实唯一宅基地上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

  3、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收入材料(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以及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材料(含纳税清单)。

  4、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

  5、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属残疾人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即可):

  ①提供在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的租赁合同;

  ②流管办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以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申请地点

  向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办理申请(本区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一般情况在属地镇街解决)。

  咨询电话0767-22837015、22836572【区住建局】

本文标签: 申请人  顺德  住房  家庭成员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