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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南康企业有哪些补贴 赣州南康企业有哪些补贴资金

更新时间:2023-06-03 19:02:03作者:未知

赣州南康企业有哪些补贴 赣州南康企业有哪些补贴资金

  一、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对象及条件:(1)在南康区范围内、能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划分的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放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3.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和企业上年同期对公账户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办理方式、地址: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凭有关证明(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提出书面申请,创业服务股对小微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扶持范围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评估。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经办银行提供创业贷款项目推荐意见(小微企业自身具有反担保措施的,由创业服务股向经办银行推荐并提供担保,小微企业自身不具有反担保措施的,可由创业服务股向经办银行推荐自行向银行提供担保),小微企业凭担保机构创业贷款项目推荐意见及有关申请贷款资料等,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5.咨询电话:创业服务股0797-6649435。

  二、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南康区范围内且非个体工商户;

  (2)申报人员符合政策标准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开展以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实际自行开展,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同一家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只能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可开展线上培训。

  2.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3.申请材料:开班申请资料(含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个人信息承诺书、培训学员个人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课程安排表;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流水等。

  4.办理方式、地址:

  线上: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线下: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五楼516室技能培训评价股。

  5.咨询电话:技能培训评价股0797-6615235。

  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南康区范围内且非个体工商户;

  (2)申报人员符合政策标准要求。企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不低于40个课时)。

  2.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 元/人、中级(四级)1500 元/人、高级(三级)2000 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 元/人的标准,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3.申请材料:开班申请资料(含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个人信息承诺书、培训学员个人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课程安排表;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协议;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流水等。

  4.办理方式、地址:

  线上: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线下: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五楼516室技能培训评价股。

  5.咨询电话:技能培训评价股0797-6615235。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南康区范围内且非个体工商户;

  (2)申报人员符合政策标准要求。企业组织技能岗位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合同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或签订1年以上合同技能岗位新转岗员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2.补贴标准:对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每年 4000-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当地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可延长到3年。

  3.申请材料:开班申请资料(含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个人信息承诺书、培训学员个人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江西省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一式三份);学徒制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制签订的培养计划;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

  4.办理方式、地址:

  线上: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线下: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五楼516室技能培训评价股。

  5.咨询电话:技能培训评价股0797-6615235。

  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申请对象及条件:赣州市南康区行政范围内的参保企业。

  2.补贴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4年底。

  3.申请材料:无需申请。

  4.办理方式、地址:无需办理、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5.咨询电话:失业保障股0797-6640310。

  六、网络招工宣传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工业园区企业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

  2.补贴标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分段补贴。

  (1)年度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1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

  (2)年度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2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

  (3)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3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

  (4)年度纳税额在4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4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

  (5)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5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

  3.申请材料: 网络招工宣传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企业和发布网站签订的合同、网络招工宣传花费转账证明和税务发票、申报当月任意一天的企业进出货流水或购货税务发票、上年度企业纳税凭证、园区企业证明。

  4.办理方式、地址:

  (1)线上:赣服通 亲清赣商平台;

  (2)线下: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5.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股0797-6640310。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园区企业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补贴标准: 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

  3.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花名册、营业执照、园区企业证明、新招录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凭证。

  4.办理方式、地址:线下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5.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股0797-6640310。

  八、社保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2.补贴标准: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3.申请材料:社保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花名册、员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凭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办理方式、地址:线下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5.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股0797-6640310。

本文标签: 企业  万元  劳动合同  标准  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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